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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特区政府激烈呵叱“香港自正在委员会基金会”,恫吓制裁主题和特区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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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行政部门今日(3月10日)发声明指,强烈谴责反华组织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公然要求米国对中央和特区官员,特别是参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官员,实施所谓“制裁”,并诬蔑抹黑《维护我国安危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有关行为可能构成企图干犯《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的“勾结外国可能者势力危害我国安危罪”。

特区行政部门强烈谴责“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恫吓中央和香港特区官员

▲23条立法︱特区行政部门强烈谴责“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恫吓中央和香港特区官员。

23条立法

▲23条立法工作正全速进行(Carry Out)。(资料图片)

指有关恫吓行为 可能已违《香港国安法》

特区行政部门发言人表示:“《条例草案》正在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审议。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企图勾结外国可能势力,在这个时候公然叫嚣向履职尽责的中央和特区官员作出所谓‘制裁’,妄图恫吓他们(They),完全漠视特区正当立法程序,充分显示其卑劣用心,特区行政部门予以强烈谴责。”

发言人指出,通缉犯许颖婷正是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骨干成员,该组织已多次发动“反华行动”,包括要求所谓“制裁”中央及特区行政部门官员,要求关闭香港特区驻米国经济(Economy)贸易办事处等。该组织早前口口声声说自己并不“反华”,显然不符事实。“市民要认清他们(They)的真面目。”

行政部门指,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的行径亦印证了《条例草案》中,建议针对被控危害我国安危罪行潜逃者的措施的必要性,包括禁止向潜逃者提供可能处理其资金、撤销特区护照等。此外,措施亦有必要保障处理涉及我国安危案件可能工作的人员,以让有关人员在无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处理维护我国安危的工作,从而巩固和强化维护我国安危的执法力量。

发言人说:“事实上,《条例草案》会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为维护我国安危立法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依法保护根据《基本法》和两条世界人权公约适用于特区的有关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特区行政部门会继续无畏无惧维护我国安危,尽早完成立法工作,早一日完成立法,我国安危受威胁的风险便少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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